May 12, 2008
xuanzhe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
2008-05-12 0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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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三個人的日子》一文
想了很久不知道該如何給這篇定題目。
《三個人的日子》一篇將要進入最後階段,真正的後記本來是應該留到最後才寫的。但是最近寫這幾章時卻時常有許多感慨,為免忘記,還是應該記錄一下。而凡事總有個前因後果,順便也一道回顧一下這文的來歷好了。
我不是從一開始就有萌上赭墨的(不好意思,我一開始萌的是赭杉和非妙……大毆),某天晚上不知怎的聊到墨道長之賢惠不是一開始就具備,論說他居於四奇之末,也許年紀也就跟白雪飄差不多大——忽然就萌到了。單論墨塵音本身就是很好的人(當然在當時的劇情之中也許尚未充分了解到他有多好),但如果沒有設想到這個成長過程還真不能讓我如此之萌。而互相扶持的相伴相隨一向也是我所喜歡的(雖然後來這對的萌點對我而言不止於此),以致與友人一道經歷了數個邪惡之夜,聊天內容從一邊生一邊煮飯一直到電鋸岳父,“感動中國四姑娘”的形象日益高大而深邃,期間之KUSO與YY真是不足為外人道……(實話說我也忘記很多了啦……)不久之後某友逛XQ時看見有人說起,新出場的天草二十六感覺真是很像赭墨的孩子啊……於是頓時覺得草爹和草娘這兩個稱呼真是不錯聽(喂!),又經歷了數個邪惡之夜之後,整個故事的梗概(包括兒子的來歷,相認過程,口胡的洞房經過)也大致成了型。隨著原劇劇情的發展,更多的情節和細節被加入到這個故事當中(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入了如月),使得這個故事日漸豐富……直至豐富圓滿到讓我覺得不記錄下來實在可惜的地步。
借用某友曾說的一句話:會去寫這個故事,是因為我自己是最想看到這個故事的人。我非常之想看到這個故事,也非常想寫,但卻一直煩惱於不知如何下筆。在我能夠想到的形式之中似乎一直都不能有一個妥當的方式來呈現這個故事。要是寫成一般的耽美套路非我所愿,而且不夠有趣;要是寫成一般搞笑文又流於輕浮。這實際上真是很苦惱的事情。作為一個作者而言,最難過的莫過於是讓一個好故事爛在肚子裡……||||b但如果寫不出想要的感覺,我想,那大概也是機緣未到之故。所以後來根據這個故事的相關設定寫從時間上來說是在後面的100問和湯門第二部,卻一直未有動手去寫這個故事本身。直到某天心血來潮,看見藤花同學挖新坑為鼓勵她也為鼓勵我自己,就商定大家有坑齊齊挖,於是才就終於開始寫了……(話說藤花同學妳的更新慢太多了啦 - -+真的打算寫到世紀末嗎?!)
最開始的設想是以小草角度的爹娘觀察日記,這樣雖是第一人稱,卻是第三人的視角,有“隔”的意境,而且因為小草個性活潑,這個故事的有趣所在可以充分展現。但這個寫法的話,喜極而泣那段就沒法寫了(過度儀也沒得寫……爹的經典臺詞全數沒有——重點!)。後來想起了丁天的小說以及接龍,才最後決定用三個人的交錯視角來寫。因為是三個人三種視角,而且多是日常生活相關,隨手就定了《三個人的日子》這樣的題目(好吧,我一向很不會取題目……)。
一個設定無論是怎樣的完善,不到真正下筆成文時都不會發現問題所在。這種情況在第一人稱寫法的文當中就顯得尤其突出。會決定使用這種形式,我本來是因為對自己的能力有所自信。有過接龍以及陵園(好吧,這篇可以不算bb)的經驗,我也自覺是有一定心得的。寫第一人稱的文,對於該敘述者的身份定位非常重要,這直接決定了他會有怎樣的語氣、口吻、言說習慣。有些話是他會說,有些話卻是不會說,有些話是故意避之不談,有些話是就算說出來了也沒有自我意識……一個人真正的想法,有時候即使是內心的獨白也不會直接地呈現出來——不然為什麽說是自己騙自己——未曾說出的、拒絕承認的,很多時候往往才是最真實的部分(這是我寫過天嶽裡那個悶騷到吐血的軍師大人之後的最大心得bb)。但到真正下筆之後,我才發現我到底還是低估了這一份設定。首先如果將一個基本由瑣事和平淡生活構成的故事寫得有意思就是一樁考驗。儘管我本人並不希望將這篇文定義為搞笑文,但如果哪章裡沒有了笑點,又會十分無趣。雖然這篇的更新速度很快(在我多少坑都是半年更的前提下,這個更新速度對我來講近乎奇跡……),但實際上打從一開始我就寫得很艱難……同一篇文裡要同時兼顧多種要素,要有搞笑的段落,正經的道理,感情的發掘……要控制情節的分配,控制節奏,另外也需要有讓人咀嚼回味的細節……這些說穿了其實都只是基本功,文章最基本的也就是通順流暢,而最簡單的,往往同時也是最艱難的。尤其是這篇文裡需要寫到的這三個人,要體會每一個人在當時當下細微的感情變化,一點點的情緒波動……在寫每一章時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他們的感情太深了,小草還是熱血的年輕人,而那兩個(或者還加上如月)卻都是歷經滄桑。以上這些說著很複雜很多,其實也就是一個人的想法而已。要表達出這些想法而不會有違和感,惟有無限地接近、成為那個人本身才行。話說我也有一些時間不曾感受到這種挑戰與磨練的感覺了……
其實我也開始發現,每次我寫道門相關的文,寫作的過程總會是又一次的體道過程。以前秋水如此,白雲如此,為道如此,現在這篇同樣不例外。回想起這十六章以來,前八章經歷了七天,後八章經歷了一個月,中間相隔數月,而這當中的周折卻足以改變人的一生。這些日子在漫漫人生當中其實都非常短暫,卻聯繫著過去一百年、甚至是更遙遠的時光;之後,也聯結著綿長的未來。能成就這一切的都是機緣,無數的機緣,錯失了中間任何一個都不能成就最後的圓滿結果。這一個過程到結果,作者承諾在先會是圓滿的幸福結局,給人的感覺好像一切都那麼順理成章、理所當然;但其實回頭再看,一切都只是因緣的偶合。假如娘在那一年的艱苦中就死去,假如爹在那一年之內就提前醒了(他會自殺的,真的),假如嬰兒小草沒得救,假如一百年前如月影沒飄到海波浪去……這樣的假如有太多了,而且可能性甚至比現在真正發生的事情概率要高很多(更不用提道長的神仙現跡)。“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感情可以永恒,而真要能當得成夫妻(而且是能走一輩子的夫妻),真是非艱難無以成就。大概,這也是上天的考驗。娘當年對爹說,我未曾放棄,更不準你放棄自己——為除魔衛道,為保護同修,事實上於他們而言,一死何難?難的卻是無論在怎樣的危急關頭都有求生的意志,絕不輕言犧牲、就算身在地獄也要爬回來的鬥志。這對爹這種愛糾結、愛默默鬱悶內傷的人來說真是最重要的一課。娘對爹來說是多麼重要的人,反過來也是一樣。這種重要,都是為各自的生命中帶來重要的意義,卻不是在以後的日子裡沒有對方便不能活。我相信即使娘不復生,爹自己一個也能過得好;即使沒有小草那一推而入了洞房,也能是互相關愛的道友。無論身在天涯海角,此情長存。至此他們依然相愛,只差不是夫妻而已;以後能相伴始終,所維繫的也不僅僅是愛情。這份綿延艮久的感情,自初相識起便種下,然後在之後的年月中日漸加深,以至深遠恒久。然而他們所愛著的,始終都是初相識時的那一個人,同一個人。浪漫,幸福,甜美……始終都是從痛苦,悲傷,磨難當中得來的啊~天數,命運,冥冥中早有注定。
從為道,到這篇,再到湯門,雖然是一個從嚴肅正經到口胡KUSO的演進過程(汗),但事實上不管我在寫哪一篇,始終都是當作一個統一的整體來寫的(當然一開始寫為道時沒想到後面這些=.=|||)。無論從哪一篇看去,都能自動聯想到之前之後的事情——這其實是非常理所當然的事情吧……為道本身就是正劇的推想,而其他兩篇也就是根據原有劇情的衍生,來源相同,本質相同,總是當作“那一個人”來編寫,自然就是統一的了。而這本來就是作為衍生同人的基本要素嘛……
暫時就寫到這吧。
想了很久不知道該如何給這篇定題目。
《三個人的日子》一篇將要進入最後階段,真正的後記本來是應該留到最後才寫的。但是最近寫這幾章時卻時常有許多感慨,為免忘記,還是應該記錄一下。而凡事總有個前因後果,順便也一道回顧一下這文的來歷好了。
我不是從一開始就有萌上赭墨的(不好意思,我一開始萌的是赭杉和非妙……大毆),某天晚上不知怎的聊到墨道長之賢惠不是一開始就具備,論說他居於四奇之末,也許年紀也就跟白雪飄差不多大——忽然就萌到了。單論墨塵音本身就是很好的人(當然在當時的劇情之中也許尚未充分了解到他有多好),但如果沒有設想到這個成長過程還真不能讓我如此之萌。而互相扶持的相伴相隨一向也是我所喜歡的(雖然後來這對的萌點對我而言不止於此),以致與友人一道經歷了數個邪惡之夜,聊天內容從一邊生一邊煮飯一直到電鋸岳父,“感動中國四姑娘”的形象日益高大而深邃,期間之KUSO與YY真是不足為外人道……(實話說我也忘記很多了啦……)不久之後某友逛XQ時看見有人說起,新出場的天草二十六感覺真是很像赭墨的孩子啊……於是頓時覺得草爹和草娘這兩個稱呼真是不錯聽(喂!),又經歷了數個邪惡之夜之後,整個故事的梗概(包括兒子的來歷,相認過程,口胡的洞房經過)也大致成了型。隨著原劇劇情的發展,更多的情節和細節被加入到這個故事當中(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入了如月),使得這個故事日漸豐富……直至豐富圓滿到讓我覺得不記錄下來實在可惜的地步。
借用某友曾說的一句話:會去寫這個故事,是因為我自己是最想看到這個故事的人。我非常之想看到這個故事,也非常想寫,但卻一直煩惱於不知如何下筆。在我能夠想到的形式之中似乎一直都不能有一個妥當的方式來呈現這個故事。要是寫成一般的耽美套路非我所愿,而且不夠有趣;要是寫成一般搞笑文又流於輕浮。這實際上真是很苦惱的事情。作為一個作者而言,最難過的莫過於是讓一個好故事爛在肚子裡……||||b但如果寫不出想要的感覺,我想,那大概也是機緣未到之故。所以後來根據這個故事的相關設定寫從時間上來說是在後面的100問和湯門第二部,卻一直未有動手去寫這個故事本身。直到某天心血來潮,看見藤花同學挖新坑為鼓勵她也為鼓勵我自己,就商定大家有坑齊齊挖,於是才就終於開始寫了……(話說藤花同學妳的更新慢太多了啦 - -+真的打算寫到世紀末嗎?!)
最開始的設想是以小草角度的爹娘觀察日記,這樣雖是第一人稱,卻是第三人的視角,有“隔”的意境,而且因為小草個性活潑,這個故事的有趣所在可以充分展現。但這個寫法的話,喜極而泣那段就沒法寫了(過度儀也沒得寫……爹的經典臺詞全數沒有——重點!)。後來想起了丁天的小說以及接龍,才最後決定用三個人的交錯視角來寫。因為是三個人三種視角,而且多是日常生活相關,隨手就定了《三個人的日子》這樣的題目(好吧,我一向很不會取題目……)。
一個設定無論是怎樣的完善,不到真正下筆成文時都不會發現問題所在。這種情況在第一人稱寫法的文當中就顯得尤其突出。會決定使用這種形式,我本來是因為對自己的能力有所自信。有過接龍以及陵園(好吧,這篇可以不算bb)的經驗,我也自覺是有一定心得的。寫第一人稱的文,對於該敘述者的身份定位非常重要,這直接決定了他會有怎樣的語氣、口吻、言說習慣。有些話是他會說,有些話卻是不會說,有些話是故意避之不談,有些話是就算說出來了也沒有自我意識……一個人真正的想法,有時候即使是內心的獨白也不會直接地呈現出來——不然為什麽說是自己騙自己——未曾說出的、拒絕承認的,很多時候往往才是最真實的部分(這是我寫過天嶽裡那個悶騷到吐血的軍師大人之後的最大心得bb)。但到真正下筆之後,我才發現我到底還是低估了這一份設定。首先如果將一個基本由瑣事和平淡生活構成的故事寫得有意思就是一樁考驗。儘管我本人並不希望將這篇文定義為搞笑文,但如果哪章裡沒有了笑點,又會十分無趣。雖然這篇的更新速度很快(在我多少坑都是半年更的前提下,這個更新速度對我來講近乎奇跡……),但實際上打從一開始我就寫得很艱難……同一篇文裡要同時兼顧多種要素,要有搞笑的段落,正經的道理,感情的發掘……要控制情節的分配,控制節奏,另外也需要有讓人咀嚼回味的細節……這些說穿了其實都只是基本功,文章最基本的也就是通順流暢,而最簡單的,往往同時也是最艱難的。尤其是這篇文裡需要寫到的這三個人,要體會每一個人在當時當下細微的感情變化,一點點的情緒波動……在寫每一章時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他們的感情太深了,小草還是熱血的年輕人,而那兩個(或者還加上如月)卻都是歷經滄桑。以上這些說著很複雜很多,其實也就是一個人的想法而已。要表達出這些想法而不會有違和感,惟有無限地接近、成為那個人本身才行。話說我也有一些時間不曾感受到這種挑戰與磨練的感覺了……
其實我也開始發現,每次我寫道門相關的文,寫作的過程總會是又一次的體道過程。以前秋水如此,白雲如此,為道如此,現在這篇同樣不例外。回想起這十六章以來,前八章經歷了七天,後八章經歷了一個月,中間相隔數月,而這當中的周折卻足以改變人的一生。這些日子在漫漫人生當中其實都非常短暫,卻聯繫著過去一百年、甚至是更遙遠的時光;之後,也聯結著綿長的未來。能成就這一切的都是機緣,無數的機緣,錯失了中間任何一個都不能成就最後的圓滿結果。這一個過程到結果,作者承諾在先會是圓滿的幸福結局,給人的感覺好像一切都那麼順理成章、理所當然;但其實回頭再看,一切都只是因緣的偶合。假如娘在那一年的艱苦中就死去,假如爹在那一年之內就提前醒了(他會自殺的,真的),假如嬰兒小草沒得救,假如一百年前如月影沒飄到海波浪去……這樣的假如有太多了,而且可能性甚至比現在真正發生的事情概率要高很多(更不用提道長的神仙現跡)。“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感情可以永恒,而真要能當得成夫妻(而且是能走一輩子的夫妻),真是非艱難無以成就。大概,這也是上天的考驗。娘當年對爹說,我未曾放棄,更不準你放棄自己——為除魔衛道,為保護同修,事實上於他們而言,一死何難?難的卻是無論在怎樣的危急關頭都有求生的意志,絕不輕言犧牲、就算身在地獄也要爬回來的鬥志。這對爹這種愛糾結、愛默默鬱悶內傷的人來說真是最重要的一課。娘對爹來說是多麼重要的人,反過來也是一樣。這種重要,都是為各自的生命中帶來重要的意義,卻不是在以後的日子裡沒有對方便不能活。我相信即使娘不復生,爹自己一個也能過得好;即使沒有小草那一推而入了洞房,也能是互相關愛的道友。無論身在天涯海角,此情長存。至此他們依然相愛,只差不是夫妻而已;以後能相伴始終,所維繫的也不僅僅是愛情。這份綿延艮久的感情,自初相識起便種下,然後在之後的年月中日漸加深,以至深遠恒久。然而他們所愛著的,始終都是初相識時的那一個人,同一個人。浪漫,幸福,甜美……始終都是從痛苦,悲傷,磨難當中得來的啊~天數,命運,冥冥中早有注定。
從為道,到這篇,再到湯門,雖然是一個從嚴肅正經到口胡KUSO的演進過程(汗),但事實上不管我在寫哪一篇,始終都是當作一個統一的整體來寫的(當然一開始寫為道時沒想到後面這些=.=|||)。無論從哪一篇看去,都能自動聯想到之前之後的事情——這其實是非常理所當然的事情吧……為道本身就是正劇的推想,而其他兩篇也就是根據原有劇情的衍生,來源相同,本質相同,總是當作“那一個人”來編寫,自然就是統一的了。而這本來就是作為衍生同人的基本要素嘛……
暫時就寫到這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