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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suhumi您的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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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游《冬夜讀書示子聿》
從書本上得來的知識,終究體會不深;要透徹地了解某件事,非親身實踐不可。全詩為:『古人學問無遺力,少壯工夫老始成,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現在有些人以為讀幾本優秀作文選就能寫好文章,這是不對的。要能寫出好文章,必須靠自己多觀察生活,多動筆練習寫。絕:徹底。躬行:親自實踐。
(書摘)
孟子的話﹕「人之患在好為人師」﹐指出人的毛病在於喜歡做別人的老師。有些人一看這句話﹐就批評孟子自相矛盾﹐自己﹐為人師表卻又指責當老師的人﹐名實不副。難道是孟子忙中有錯?不!這是因為那些人誤會了孟子的說話﹐既欠深思﹐又欠熟慮。其實﹐孟子指的老師﹐並不是一種職業﹐而是一種心態---- 覺得自己比別人優越﹐處處教導別人。
喜歡教導別人的人﹐往往自以為是﹐自以為有學問﹐自以為正確﹐一副高高在上的氣魄。「自信方能自強」不錯!人必須有自信﹐但過份自信就會成了自大﹐而忘記了學習﹐忘記了謹慎﹐忘記了奮鬥。「驕兵必敗」的故事﹐相信大家都聽過﹐說的也是同樣的道理。
作為別人的老師﹐眾人的模範﹐很多人都不自知地出了錯﹐又不以為錯﹐所以不能改正過來。例如一個有潔癖的人﹐就算滿身污泥﹐心理上也總覺得自己比別人乾淨﹔一個學識高的人﹐就算本質只是沽名釣譽﹐也覺得自己比別人優勝高尚。有些人喜歡教導別人﹐自然處處留意別人的行事和為人﹐結果只看到別人的錯處﹐不知道甚至不認為自己犯了錯。
另一種人﹐為了顧全作為別人榜樣的面子﹐即使出錯也不承認﹐更莫道改過了!人若教導、改正別人﹐就會受人讚頌。但他們有多少人,卻被虛榮心蒙蔽著﹐犯了錯﹐不知改﹐更將宜相本末倒置。例如孔乙己的故事中﹐孔乙己偷書﹐卻強稱自己是竊書﹐是讀書人的事﹐並不算偷。喜歡教導別人的人﹐總以為自己有與生俱來的清高、優越﹐為了面子﹐可謂不惜一切。
自以為是教導別人﹐不但失去了自己的本性﹐也扭曲了別人的本性﹐成了所謂我「屈人從己」。所以我們應該抱著互相學習的精神去提醒別人﹐而不應一心為自己名聲去嚴斥別人。
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 譚家敏 中五 2000.12.1
轉貼自:www.fed.cuhk.edu.hk/young_lit/month9/free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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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謖(ㄙㄨˋ)(190-228),字幼常,荊州襄陽宜城(今湖北宜城)人,官至越希太守。馬謖少時素有才名,和兄長們並稱為「馬氏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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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莫19年前就看過荒木經惟的攝影集,但不甚歡喜,因為那時喜歡唯美派。
最近看了「建築家 安藤忠雄」,發現幫安藤照肖相的荒木影像極為豐富,所以去找了這一本書來看看。
攝影不一定是以美為出發點,但是可以很豐富。
誰說眼見為憑?影像常常把我們騙得團團轉!
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而是「不一定要怎樣,這樣也不錯!」,這兩者有很大的差別。
沒有狠很照過幾百捲底片的人可以略過此書,但會與他人自稱學過攝影者則必看!
書裡面講的其實是人生觀,但衛道人士、未成年青少年也請迴避,這是中年男子的赤裸告白阿!
中午不休息、早上不賴床,花了兩天找空檔把他看完,看得我笑呵呵~,哈哈哈!(舒迷式結尾竟然也在荒木式中找到,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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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91127
http://www.eslite.com/product.aspx?pgid=1001184751999061#
內容簡介(摘自誠品網路書店網頁)
Facebook或任何網路社群上發表的個人資訊,是你未來潛在的包袱。
故意、意外或未經同意的資訊,在網上流竄分享,而且永不消逝。網路能掩飾我們的身份還是揭露我們的身份?建立我們的人氣還是毀壞我們的名譽?使用網路越自由,越使我們深陷更多不自由。
我們正處於網路青春期階段。網路像個十來歲的孩子,呈現所有青春期的性質:莽撞的、不受約束的、任性的、無懼的、實驗性的、不在意行為後果。網絡傳播資訊的自由越大,可能是個祝福也是個詛咒。
國際知名的隱私法權威,為言論自由與隱私權的兩難尋求平衡點。
分享八卦和散佈謠言似乎是人類的天性,網路提供了比現實生活中更能暢所欲言的空間。網路始終不停地發展擴大,每天有超過65000部影片在YouTube上發表,過去七年全球已成立5億多個部落格。但稍作仔細回顧就會發現,一九九○年代中期人們才開始大量使用網路。換句話說,網路正處於其青少年階段,而冗長的法律制定程序及難以界定的模糊地帶,使它更顯得自由不受拘束,卻也引人憂慮。
網民集結的意見暴力加上「人肉搜索」可能讓某人名聲毀於一旦,無論強勢的政治人物或普通小學生,都可能招到網路欺凌。另一方面,人們越是上網,就越有可能將生活細節洩露到網路空間去,在無形中也為他人及自己設下陷阱。作者提供了大量個人名聲因網路而遭受永久損害的驚人案例,如狗屎女、星際大戰小子、手機賊、幽靈教授……無不發人省思。
丹尼爾.沙勒夫為個人隱私法的權威。他透過這本著作確切的點出,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不容置疑的重要性,而法律則須在這兩項看似對立的權力間,極力作到平衡。這是生在網路世代的我們要面對的兩難困境,我們要如何捍衛人們的言論自由,並同時確保攸關個人名聲的資訊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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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口街頭的胡言亂語還不會留下記錄,網路反而很真實哩!
網路上的東西隨便「谷歌」一下就有了,不然人肉搜索也很時興。
把網路當作虛幻的人,乃現代掩耳盜鈴者也!
眼見為憑嗎?不同人的觀察力的落差是很大的,閱讀能力更是有天壤之別。
好的觀察力洞悉事物的眉角,行不行差很多。
閱讀能力攸關自我學習的能力,文字力(寫作能力)攸關自我行銷的能力。
網路時代隨時可以開店當老闆、做全世界的生意,但是自我學習與行銷能力會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
一個最亂的時代也是最有機會的時代,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