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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圖檔 ID:smangus
暱稱:無罪抗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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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6, 2007
各位師長同學;
泰雅族司馬庫斯部落是我在人類學工作上的主要田野地,也是我的精神故鄉,從1997年開始到今,我與族人交往了整整二十年。在這封信下面的兩篇文章與附件,急切的說明目前司馬庫斯人在生存權利被侵犯下,對於各界奧援的盼望。基於對於事實的理解與對於族人的感情,讓我非常希望藉由各位珍貴的管道,將這個訊息發散出去,給這個台灣最深山的泰雅族部落一點支持與鼓勵。.......

首先我作一點說明。司馬庫斯是新竹縣尖石鄉最後山的部落,由於地理位置太過遠,峽谷地形又非常嚴峻,它成為台灣最一個有路以到達的山地部落,一直到1986年,一條小農路才終於開抵此處。

生存是人類社會存在的第一目標。在沒有道路的時代,步行通過1000公尺深峽谷,到對面的新光部落,一般步程要4-6個小時,再從新光部落搭貨車到新竹還要4-6個小時。在這種封閉的地理環境下,司馬庫斯人僅依靠諸如香菇等非常少量的農作物,換取微薄的貨幣收入,而且全部的農作物都只能靠著人工揹負外出,才能交換到維生的基本物資。生活不易,但是族人從沒有放棄這塊土地。

1997年,司馬庫斯得到他們夢想多年的一條路,孩子們可以留在部落上學,農作可以方便運出,生活得到很大的改變。司馬庫斯人並沒有因為農路的開通而開始大規模的開發部落的土地,進行山區常見道路開通後的「生態洗劫」,相反的,司馬庫斯人珍惜這條路,也珍惜過去因為道路不通而得以保留的山林資源。部落附近的紅檜神木群成為他們發展部落生態旅遊的主要訴求,為了讓來訪的遊客見到真正台灣最後一塊刀斧未入的原始山林之美,族人努力的保護部落附近所有的生態資源。經過十年的努力,司馬庫斯成為台灣原住民發展部落主體經濟與生態旅遊的最重要成功典範。

現在,因為一根有爭議的櫸木,司馬庫斯的族人被判刑與罰金。法律問題見人見智,但我認為這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事件,而是有深層的結構因素可以思考。台灣的林地國有政策源於日治時期,而一直施行於今日。這個訂定於殖民時代背景的政策,以殖產興業為目標,無視於山林土地原有居住者的生存權益,透過戰爭手段,直接將原住民生養的土地全部納入國家所有,真是將殖民時期的國家暴力展現至極。遺憾的是,這個政策在今天還得不到當代民主政府的反省與彌補,也埋下許多國家與原住民生存權益間的衝突。

如果您願意給司馬庫斯朋友一些支持,請選擇適合的方式。即便是一封email,都讓山裡的朋友不孤單。

謝謝大家的寶貴時間

騰嶽 敬上

馬騰嶽個人簡介:佛光大學人類學系講師
本文件:經原著同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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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品 於[關心]司馬庫斯原住民> 引用本文
提要:因為之前在忙工作上的事情,今天好不容易新功能上線了,剛剛花了一點時間在看BLOG,突然看到了一個我覺得應該放上來提醒大家來看的新聞。 簡述事件的發生,就是之前颱風曾有倒樹封路,部落族民自行清理好讓道路暢通,林務局將倒下的樹木切斷運走後,族人將剩下的木頭碎塊希望能清理後作為部落的用途。但卻被林務局告,三位被部落委託做事的年輕人被判刑。 我個人的意見是,這件事情單純要從法律上判斷是有問題的,因為相關的法條其實不夠完善,且也應該去思考土地倫理再做判斷會比較好些。沒時間細寫太多評論,可以看一下連結。 茄苳樹窠:國家與「上帝的部落」 馬騰獄 給清大人類學系師生的一封信 司馬庫斯櫸木事件部落格:當部落遇到國家
引用時間: 2007-04-27 00: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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