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12.13
婦團:休假與津貼給付應配合
林倖妃、朱武智/台北報導
《兩性工作平等法》修正通過育嬰假擴及卅人以下企業,婦女新知基金會強調,育兒是國家和社會責任,不應全部丟給婦女。彭婉如基金會則以瑞典為例,認為考慮女性就業和雇主負擔,應將現行兩年育嬰假縮短和育嬰津貼給付時間相同,並規畫完善托育,以免女性就業反而受害。
婦女新知秘書長曾昭媛表示,昨天通過的內容是進步的法案設計,目前尚須進一步協商的是育嬰津貼,立法院現所討論兩版本,預計下周應會有結果。
對企業主反彈,曾昭媛認為,育兒是國家和社會的責任,大家都應共同分攤,不應全部丟給婦女或家庭本身。台灣因為生育和托育環境不良,造成生育率節節下降,企業主也要想想,如此下去對台灣的競爭力造成極大傷害,應該給員工更好的性別平等環境,共同分攤育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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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本基金會保母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