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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一放,是過去寫作養成的習慣。我非職業寫作者,除了偶爾需要寫些工作稿,平時並沒有趕稿壓力,無須每日端坐案頭,就算腦袋當機也得強迫自己敲上五百、一千字(作家光靠靈感是會餓肚子的),非要搜索枯腸、絞盡腦汁不可。於是在寫私人文字時,總習慣把要說的故事放一放,通常是靈光乍現的兩三天後,一方面思緒得以沈澱,以免情節紊亂、用字露骨,二來是等待福至心靈時動筆,彷彿放一放,故事會自己長肉似的,完整度、表現度也較高。靈感於我,如同剛和好的生麵團,務須經過「醒」這道功法,底蘊方能勻調厚實。
不瞞各位,通常寫一千五百字的文章得耗掉我兩三個小時(工作稿會快一點),雖然打字速度不快,但也不致慢得不像話(至少足夠打MSN),真正不像話的是千頭萬緒的腦袋,往往一句話寫了又改,改了又刪,字字斟酌,好不容易累積了幾段,還要來個乾坤大挪移,這裡整整、那裡順順,若要拿此等龜速來餬口,肯定不敷時間成本,所以我很早就認清自己的劣根性,改蹲編輯檯是也。
雖然當不了作家,退求其次成了「作家娘」,不過到底仍喜歡讀書寫字、舞文弄墨,總以為「小文怡情,大文養性」,沒事寫寫,有事也寫寫。對我而言,寫文章除了一般抒發心情、觀照自我、紀錄事件等功能,主要還是藉此鍛鍊思考、組織、觀察的能力;自己還會特別注意標點符號、斷句、組句,以及連接詞、成語、替代字彙的使用,希望行文慢慢能達到精練的地步,務求寫工作稿時可以淺白易讀、言簡意賅。
話說回來,我是當了編輯才知道自己中文不好。年輕時寫作,喜歡用些冷僻字眼或搞怪譬喻,甚至隱藏一些密碼在其中,說好聽呢叫「創意」,難聽點叫「作怪」,老愛在文句間耍弄些小俏皮、小古怪,還為此自鳴得意,才不管別人是否看得懂,寫文章完全為「自爽」之用,沒邏輯、無章法,更別說文氣通暢或理正慮周,渾然不覺自己連順順當當地陳述文句的能力都沒有。
雖是念中文系,自認胡說八道頗有一套,但直到出社會後才瞭解,原來要能讓人聽懂你的胡說八道還真不簡單。記得第一次為工作寫稿,傻眼地看著被畫成滿江紅的退稿,這才覺察自身語文能力有多貧乏,被慘電就算了,最傷自尊的是那番眾人必說的話:「妳不是念中文系的嗎?這是妳的專業欸!老師沒教你們寫作文啊?」唉,有教啊,不過是文言文寫作,不是新聞寫作。
我不太願意去比較中文系、新聞系與大傳系誰才是「科班出身」?就我而言,寫工作稿不是專業,而是一種技術,你肯不肯練罷了。走古典方向的中文系學生若無經過應用訓練,跟一般人比不見得專業(雖然套格式多寫幾次就會了),但若就寫文章而言,中文系的訓練則似乎佔有先天優勢,至少「賦、比、興」一抬出來,就算陳言老套也能說得頭頭是道。不過這年頭,大家好像連陳言老套也不怎麼說、也說不好了。
但沒什麼比「偷懶不寫」更糟糕。不成團的麵粉終究只是麵粉,但故事若放得太久,腦袋就會像裝麵糊,也要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