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此日記:0
主旨:發起人曁第一次籌備會會議
時間:
地點:本會會館(高雄巿苓雅區興中一路224號)
出席人員:計31人(應出席31人,實到23人,請假5人,缺席3人)
列席人員:
主席:陳聰慧 記錄:丁琬珮
一、 主席致詞:
歡迎大家可以一同來參與第一次的籌備會議,相信大家皆以熱愛肚皮舞為出發點,往後協會成立後肚皮舞相關活動會陸續增加,願大家同心協力一同參與。舉辦協會的目的亦願大家同時可以展現自己的長才。另外,肚皮舞以外的額外輔助課程協會也會努力開設,以推廣肚皮舞藝術。在場各位協會發起人及籌備委員(稍後選出)若有針對高雄巿肚皮舞推廣協會有任何初步的推行構想,也歡迎提出相關企劃書,協會將會儘力協助。此外,協會也將訂定肚皮舞考核標準,以提供專業肚皮舞師資,教授學生肚皮舞專業知識,以奠定肚皮舞的穩固發展。最後,協會也計劃邀請國外肚皮舞者來台定期舉辦研習營,並希望請國外舞者成為協會顧問,以達到肚皮舞文化之國際交流。
二、 報告事項:
今日會議流程如下:
1. 推選籌備委員
2. 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
3. 決定籌備會義務工作人員
4. 決定入會申請手續、申請書格式
5. 籌備期間經費使用及籌墊之決定
6. 審查章程草案
三、 討論提案:
第一案:推選籌備會委員
提案人:陳聰慧
案 由:推選協會成立前之籌備會委員(七人以上),以辦理並組織籌備會案。
決 議:籌備委員名單如下:
陳怡諭、潘妤彤、呂鵑秀、龔文儀、顏玉惠、鍾文郡、徐慧明、李恒慧、丁香筠 等共九人
第二案: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
提案人:陳聰慧
案由: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以負責召集會議,對外行文等事項 決 議:籌備會主任委員名單如右:潘妤彤
第三案:決定籌備會義務工作人員
提案人:陳聰慧
案由:決定籌備期間連絡址及工作人員 決 議:
1. 高雄巿肚皮舞推廣協會籌備會期間將以高雄巿苓雅區興中一路224號為連絡地址
2. 推選會計一人,名單如右:林安妮
第四案:決定會員入會手續、申請書格式及登報公開徵求會員
提案人:陳聰慧
案由:決定高雄巿肚皮舞推廣協會會員入會手續、申請書格式並登報公開徵求會員
決 議:
1. 凡具有肚皮舞初段資格,認可本會宗旨,填寫入會申請書,經審查合格,繳納入會費,則可成為本會之個人會員。凡本巿舞蹈團體或舞蹈機關,認可本會宗旨,經審查合格,繳納入會費後則可成為本會之團體會員。以上二者之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將由籌備委員會另行召開會議討論費用。另,本會之創始會員(原舞魅中東肚皮舞團全體團員)需繳納入會費新台幣八百元整以辦理入會手續,並需於今年度完成繳納手續,始為創始會員。舞魅中東肚皮舞團之團長亦為創始會員,唯需繳納新台幣一千六百元為入會員。
2. 申請書格式:見附件。
3. 登報公關徵求會員:將改由網路方式公開徵求入會會員。
第五案:籌備期間經費使用及籌墊之決定
提案人:陳聰慧
案由:決定籌備期間所有經費(如影印費、郵電費、會議費、文具費等)之籌墊
決 議:
在未召集協會會員前之籌備期間,所有費用之使用將經由會計掌管明細,其費用暫由舞魅肚皮舞教室之收入代墊。待日後會員繳納會費或任何政府或機關補助時,再逐一扣除。
第六案:審查章程草案
提案人:陳聰慧 案由:審查高雄巿肚皮舞推廣協會之章程草案
決 議:
將由籌備委員另行召開會議審查章程草案,並於大會中提出通過。
四、 臨時動議:
第一案:設立高雄巿肚皮舞推廣協會專屬網站。
動議人:陳聰慧
案 由:謹提『設立高雄巿肚皮舞推廣協會專屬網站』一案,請 審議。
決 議:此案將由籌備委員自行召開會議,於本月(十月)底前設立網站,以便公開召集會員,並協助日後協會各項重要事件之發佈。
五、 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