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2-18 12:38:15 補充
(回答--Nicky: 請問您說的楊恆是這位嗎?)
就是這位!!特徵是個頭高大,駝背。
看到照片時嚇了一大跳
當初簽約時這個人帶了老婆同進同出的
感情好到不行,且據他們說又有兩個小孩
開的是休旅車,住的是五層樓透天別墅
房子裝潢的美輪美奐的
(還上了裝潢雜誌,據說是楊恆自己設計的)
這麼恩愛的夫妻怎麼可能離婚哪,太離譜了
學歷也不符啊,一下子從裝潢界跑到交友中心去了
- 2008-02-18 19:05:54 補充
我的信箱是hellokitty.kelly@hotmail.com
(有需要的人可寫信給我)
真的很想把這個裝潢界敗類徹底趕出去
以下是我在google搜尋到的受害者
看了她的文章讓同是受害者的我更加生氣><
http://www.wretch.cc/blog/yimeitsai&article_id=8333978#postComments
- 2008-02-21 17:11:59 補充
我的裝潢大綱紀要......(一百萬的裝潢毀了一個家)
http://diary.blog.yam.com/huang88
照片中的一切,一直到現在都維持原狀
過了一個很不堪的新年,希望官司能在颱風季節前結束
否則,沒有外牆的房間,怎麼承受的起颱風的襲擊呢.....
- 2008-02-22 00:13:11 補充
2008/2/21 晚上11:11 --躲了很久的楊先生突然來電,他跟我說,他看到我在奇摩知識的文章了,他要告我。他說,我可以告他毀約,他也可以告我毀謗!!我跟他說,我不做任何回答,有事請找我的律師談。並告訴他我已經將所有施工過程還有工地照片都post到我自己的網頁了!!工地到現在仍然慘不忍睹,他拿了我六十五萬跑了還要告我啊~況且我舉證的都是事實,何來毀謗呢?這個世界到底還有沒有王法啊!!
- 2008-02-22 00:13:39 補充
雖然這些結果,都是事先預期的到的,我的律師也再三跟我做好心理建設,希望如果我遇到了不要太"震怒"。現在真的接到被告打電話來要反告我了,老實說,還真想提醒他:舉頭三尺有神明!!!不過,很想看看哪位律師可以違背自己的良心去做這樣的反告,哀~這社會真的病了。裝潢界是該正本清源了,為了不讓更多的人受到傷害與欺騙,我一定會堅持到底的!!許多人在簽裝潢合約時受了騙,因為害怕,忍氣吞聲,才會讓這些人逍遙法外。
- 2008-02-22 00:14:00 補充
而我,決定為天理、為正義勇敢站出來。我發誓,工地照片絕無虛假,裝潢大綱紀要絕對屬實!!!所有的文章絕對不是毀謗,而是被害的"鐵證!!!親愛的楊恆先生,您敢對天發誓嗎?!(仰不愧於天,俯無愧於地,活得坦蕩泰然,睡得香甜安穩,沒有“東窗事發”之憂慮)
- 2008-02-22 17:54:57 補充
感謝各位網友的支持與解答贈點的贊助。目前已找到三位受害者,連我ㄧ共四位。一個受害者勇敢站出來力量也許微不足道,但是才幾天的時間,光在奇摩知識就找到了四位受害者,我相信,這些力量,足以讓所有的謊言不攻自破!!也可以喚起社會大眾對裝潢詐騙案的重視。昨晚很無奈的看了沒有外牆的房間,殘破不堪,後面接下來的風風雨雨,真不知道這間屋子還有沒有辦法承受....什麼人說的話是真的什麼人說的話是假的交由社會大眾及天裡去評定,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彰總有時;善惡必報會有期!一切的罪行終究逃脫不了正義的審判。當那些作惡多端的邪惡之徒因感到恐懼而惶惶不可終日之際,審判已經開始。
- 2008-02-22 18:02:39 補充
推薦各位一個很好的網站,希望各位網友們在簽裝潢合約前,可以先到這個網站瀏覽一下,尋求相關知識,防止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反詐騙裝潢監督聯盟http://blog.sina.com.tw/995diy/
部落分類:公益團體/
網站介紹:每名義工都有正當職業,都與裝潢業無關,不求名、不求利,自掏腰包為消費大眾義務服務,讓黑心設計師及工班,從地球消失。
- 2008-02-22 22:51:34 補充
引用奇摩知識:關於有人要告我毀謗的法律問題!!(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41111877)*如果於網路上說明的是事實,則不稱為毀謗,也就是沒有違法*如果能提出您所描述與散布的內容是真實且影響到公共利益的~不罰!您只是對於這兩家做所謂的”服務評價”,以及”口碑見證”,這是不能以誹謗罪提起告訴的。
- 2008-02-22 22:51:50 補充
服務評價與口碑見證是為了要讓受評等的商家有更明確的改進方向,您的用意與出發點是善意的,是希望兩家都能提供顧客更好的商品與服務,不管評等是好還是壞,商家都必需藉此提高服務的水準,這樣才是良性的發展。如果商家反過來”見笑轉生氣”要告你誹謗,您可以反過來依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份。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出誣告罪。所以還是請商家自重與自律,趕快謀思改進服務態度與品質才是上策。
- 2008-02-23 08:54:06 補充
聽說奇摩知識關於這樣的文章已不下數十篇了,到後來都被檢舉及刪除了。我想,我在奇摩知識所有的留言,皆是事實的陳述,且仰無愧於天,俯無愧於地,對天發誓所有言論沒有半點捏造及作假,更無惡言相向及惡意辱罵,反倒是那位楊先生的回答,除了我爸爸曾經是電工技佐屬實外,其餘的話都是謊造的,被騙六十五萬的人是我,房子到現在還殘亂不堪的人也是我,我會心甘情願接受??怎麼可能!!!
現在,我將採取對抗惡勢力的第一個行動,就是針對楊先生的回答,向奇摩客服檢舉楊先生散撥不實資訊及偏差誤導,我想知道奇摩如何公平審理此案。
- 2008-02-23 08:56:09 補充
(檢舉原因1.)我對於提出所描述與發表的內容是真實且影響到公共利益,其目的是希望藉由奇摩知識使"麗莎文生"這幾個關鍵字,可以在最大的奇摩入口搜尋引擎中很輕易的被需要搜尋的人搜尋到,降低受害的機會,更希望不要再有其他網友受騙了。另外也希望藉由奇摩知識,找到那群與我相同的受害者,用更多人的力量,阻止不幸的事情再發生。
- 2008-02-23 08:56:22 補充
為此才會公開"麗莎文生"與"楊恆"字眼,然此篇文章卻將已是受害者的我,真名公開在網路上,甚至是在我的部落格板也公開我的真實姓名,我認為已經侵犯了個人隱私,畢竟我沒有犯錯,騙錢的人是他,詐欺的人也是他,房子被破壞的人是我。且我於文章中提到房間沒有外牆,也於部落格貼了照片,楊先生卻又刻意公開我的姓名,是否讓社會大眾知道這裡有個沒有外牆的住家可以來偷!!!
- 2008-02-23 08:57:36 補充
(檢舉原因2.)我只是對麗莎文生做所謂的”服務評價”,以及”口碑見證”,陳述的是事實,且引用部落格相簿網址的工地照片及裝潢大鋼紀要為證,然楊先生卻扭曲事實『做到一半你要求解約因為你說你的爸爸反對』,事實是楊先生的設計圖尺寸丈量錯的離譜,且早已過了合約完工期限,我再三催促楊先生出面解決,最後得到的草圖,上夾層高度比我女兒矮,下夾層高度比我爸爸矮,浴室高度比我身高矮,裝潢金一百萬,裝潢五六坪大的小套房,有誰能接受,我是因此要求與他解除合約。
- 2008-02-23 08:57:58 補充
楊先生口頭同意,卻一再爽約,到最後拿了錢避不見面,人消失的無影無蹤,其岳父的手機也停用了,我才決定要告他的,並非如他說的因為我告訴他要循求法律途徑後他才避不見面。他所陳述的與事實完全不符。
- 2008-02-23 08:59:14 補充
(檢舉原因3.)楊先生於文章中提到"甚至還告訴我妳爸爸是做水電的",同理,我已是受害人,除了公佈我的真實姓名,竟然連我爸爸的職業也公開,(但我必須補充,他會知道我爸爸做水電,原因是因為他的報價高的離譜,騙不過我爸爸是內行人,管線也拆的亂七八糟!!)
4."所以你自己還叫我不要告訴你爸爸工程款金額是多少"只有這點是事實,我不想讓爸爸知道裝潢總價,是因為怕爸爸知道我花這麼多錢。
- 2008-02-23 08:59:43 補充
5."不管最終的決定是什麼,總是大家心甘情願接受的,不會再有後續的問題"我從來都沒有心甘情願接受過!!被騙了六十五萬,家裡又被破壞的殘亂不堪,得花更多的錢復原,楊恆是躲起來的,從沒出面跟我談過解約的事,又何來雙方心甘情願接受呢?
6."但是你爲什麼在你自己決定後又要來傷害我"
我並非自行決定,楊恆於電話中答應解約,卻一再爽約後躲了起來,自此找不到人,錢也被他拿走了,到底是誰傷害誰呢?
- 2008-02-23 09:01:02 補充
(檢舉原因7.)楊先生於文章中提到"我真的覺得你是不是可以不要這麼惡劣,希望當你去煽動這些不知情的人,想想自己的良心在哪裡!! "
這句話造成被害人更大的傷害,不僅是謊言,更足以混淆網友對此事的判斷
如"惡劣" "扇動" "良心在哪裡" 這些字眼,編造謊言且公然辱罵被害人。
- 2008-02-23 09:48:44 補充
從合約開工日2007/9/11到合約完工日2007/12/5,我的設計師出現的次數用五根手指頭都數的出來,可由過去通聯記錄查明,幾乎都是我打電話過去的,設計師只有在催我匯款那兩天,電話打的特別勤,也許是他的事業做太大了,"8名設計師"及"會計"永遠不會待在公司,都出外辦事了,公司電話從來沒人接聽過。
- 2008-02-23 09:49:49 補充
甚至後來消保會的和解書我想傳真到他公司都沒人可以接收,辛苦出差在外的大老闆設計師好不容易找了一家便利商店,要我將和解書傳真到便利商店,他一個人站在那裡等我的傳真,簽了名再回傳給我,大老闆設計師真是辛苦啊,公司那麼多人真是白養了,不懂得替老闆接電話也不懂得怎麼收傳真,難怪每次客戶都只能以老闆的手機聯繫業務,還常常客滿打不進去。
- 2008-02-23 10:16:16 補充
印象中改設計圖的原因好像是因為我設計師的岳父在勘查現場時發現工地尺寸與設計圖嚴重不符,高度與深度都少了二、三十公分,且外牆樑柱不小心被設計師遺忘放進設計圖裡了,可憐的馬桶及床舖只好自立自強,黯然離去,入口處玄關走道眼看也將無容身之處,開了房門進不了房間怎麼得了?!身為主人的我當然不能默不吭聲,電催設計師重新丈量現場,並重新畫設計圖。
- 2008-02-23 10:16:49 補充
2007/12/10好不容易等到新的設計圖電子檔,雖然畫的很簡單,但該有的勉強都有,更衣室偷偷消失了,玄關走道旁的電視櫃偷偷縮水了,只剩下107公分,我原先購入的大台數位電視看樣子要改成小電視囉,三人座沙發椅每人座57公分,希望我不要變胖。不過很神奇,玄關走道有了,雖然不是很寬,但至少可以順利進去房間了。衣櫃也有了,雖然衣櫃變的比主人矮,和床舖間的走道也只剩下27公分,但終究還是叫衣櫃啊~化妝台不見了,沒關係掛個立鏡就好了,電腦咧?擺哪?床上好了。
- 2008-02-23 10:17:03 補充
浴室比身高矮怎麼辦??撞到再說!!床鋪也很矮啊??匍匐前進就好了,反正到最後都是躺著睡,管他什麼姿勢上床的。如果,這是克難式的居住方式,勉強可以接受啦,但是,一百萬咧!!開玩笑,要我花一百萬把自己的房間裝潢成狗屋,直接去買現成的來住不是比較快。
- 2008-02-23 10:34:05 補充
親愛的冷氣,之前說過要幫妳找一個新主人,也就是我現在的同事,現在可能沒辦法了,因為,我再三交代工人一定要小心的把妳拆下來放好,沒想到還是逃不過與垃圾堆住在一起的命運,現在天氣冷了,房間又沒了外牆,花崗石也沒了,剩下凹凸不平的水泥地,管線被拆的歪七扭八,房間裡面那些堆積如山的垃圾,雖然灰塵很多,玻璃碎片也不少,但至少可以幫妳(壞掉的冷氣)擋擋風擋擋雨,在那乖乖等我的設計師出現喔。還有啊,被打掉的外牆石子堆,你們也要乖乖聽話,不要動不動就滾到一樓,記得這裡是三樓,滾下去會很痛的!!最可憐的房屋結構,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幫你們了,主人我現在的存款好像不夠醫治你們的傷口,只能等待老天爺幫我了。
- 2008-02-23 10:48:59 補充
我現在的遭遇,有時想想,熬不過時,真想死了算了,但是為了女兒,為了爸媽,為了不讓更多的人遭遇和我一樣的傷害,我會勇敢走下去,再多的眼淚,再多的不甘心,又如何呢....
我"惡劣"嗎?我沒良心嗎?我又扇動"不知情"的人了嗎?
那些"不知情"的人,很可能會是下一個受害者。(我沒指明受到誰的傷害不要告我毀謗喔)。是不是因為我讓原本可以被騙的"不知情的人",變成不能騙的"知情的人",所以很"惡劣"嗎?我阻斷了某些人的經濟來源,所以沒良心是嗎?那麼,謝謝誇獎,舉手之勞做環保而已。
- 2008-02-23 11:03:47 補充
轉貼奇摩知識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5060106859
意見者: didi ( 初學者 5 級 )
發表時間: 2007-12-21 23:36:18
近來發現多起透過台灣裝潢網介紹的麗莎文生空間設計事務所的無辜消費者.被負責人楊恆收取費用後卻捲款避不見面.找了台灣裝潢網申訴.台灣裝潢網的王經理卻只說我們也只能幫消費者寫狀紙告負責人楊恆.並說要將其廣告下架到12/21止.還是在其網站上....,要上其台灣裝潢網找設計師的消費者.要三思.因為不知還有多少受害者.
- 2008-02-23 11:05:53 補充
轉貼奇摩知識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6072204361
意見者: 小胖 ( 初學者 5 級 )
發表時間: 2007-12-03 21:36:35
麗莎文生空間規劃事務所是一家空殼公司,它們積欠廠商的金額都避不見面,負責人揚恆與其女友張小姐態度囂張,目無法紀期作為令人髮指,這樣的經營手法還要再讓多少人受害.
- 2008-02-23 11:06:50 補充
轉貼奇摩知識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6072204361
意見者: 屎王 ( 初學者 5 級 )
發表時間: 2008-02-06 14:20:51
麗莎文生空間規劃是專門在 設計人 規劃你ㄉ錢怎ㄇ進他ㄉ口袋
楊恆專門在騙人ㄉ 要小心 我是其中ㄉ受害者 大家小心
- 2008-02-23 11:21:58 補充
親愛的楊先生,拿錢出來聘請律師告人毀謗之前
先想一下自己到底有什麼立場去告別人
面對這麼多人的指控,包含台灣裝潢網都不敢接你的案子了
我真的不敢相信有哪個律師敢當你的辯護律師
還是先把這些錢還給眾多的受害者吧!!
謊話說多了雪球會越滾越大,
你現在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