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搞花樣 北縣環保創意花卉大賞
【比賽簡章】
壹、活動目的:
一、透過此次的環保創意花卉的徵件,有效的推廣『資源回收源頭減量』的環保概念,讓民眾以實際行動一起響應環保,展現自我的環保美感。
二、透過參賽者所創作出來的作品,達到有效的可量產性,以重新增加資源回收再利用的新價值。
貳、活動主軸:
民眾將生活周遭的資源回收物(光碟、回收紙、空瓶等)蒐集妥當,運用這些資源回收物,以『花』為主題,加入自己的創意巧思,不管是擺飾或飾品的環保花朵,還是運用在實物上的環保花朵,都可以善盡創意,讓身邊的回收物也變成一朵朵不同風格的美麗花朵。
參、參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皆可,不限年齡。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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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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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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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花為概念等日常生活品的作品,如飾品、捧花、相框、皮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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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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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花為主題的藝術創意作品(架構體積長寬高不得大於100CM,且便於場內工作人員搬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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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參賽組別:
伍、活動徵選時間:
一、徵件期:即日起至98年4月24日(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作品書面初選:98年4月30日(四)前。
三、網路票選:98年5月4日(一)至5月10日(日)晚上12:00截止。
四、決選入圍名單公佈:預計於98年5月15日(五)前。
五、實體決選:98年5月23日(六),於臺北縣政府一樓大廳舉辦。
六、作品展覽:98年5月23日(六)至6月21日(日),於臺北縣政府一樓大
廳舉辦。
陸、報名方式:
一、郵寄投稿:請於活動網路下載活動報名表,並以清晰字跡或打字,將相關聯絡資料填寫清楚(如:姓名、電話、通訊地址、e-mail、材料、是否可量產說明、200字創作理念等資料),並檢附3*5彩色照片,照片須四張(四個角度):正面、背面、側面及俯視面(由上往下),於98年4月24日前掛號(郵戳為憑)寄至115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467號11樓『北縣環保創意花卉』活動小組收。
二、網路投稿:民眾可直接將作品照片上傳至網站上,並將相關聯絡資料填寫清楚(如:姓名、電話、通訊地址、e-mail、材料、是否可量產說明、200字創作理念等資料),作品須以彩色照片(規格如下:JPEG形式、畫質清晰,每張圖檔須於300KB,橫式),照片須四張(四個角度):正面、背面、側面及俯視面(由上往下),照片請以「作品名稱、電話為檔名」。【ex:花好美麗0912345678】
※上述相關投件若有任何問題,請洽(02)2653-9292分機259陳小姐。
柒、評選辦法:
一、作品書面初選:第一階段以書面方式進行初審,並由評審針對參賽者寄出的照片,挑選出符合活動目的與主軸的作品,每組預計各選出前50名。
二、網路投票初選:第二階段全面開放給民眾進行網路人氣投票,各組民眾投票前30名作品,將進入決賽。
三、實體決選:將邀請產官學界專業評審,進行實體決選作業,各組將依成績高低選出金獎、銀獎、銅獎選出3名,共計6名,決選優勝者。另外也將從各組的作品中,依照民眾的喜愛度,選出1名『最佳人氣獎』,共計2名。
(一) 決選當日入圍者需將作品親自送達到臺北縣政府一樓大廳。
(二) 親自出席決賽者在現場解說評分項目中,將獲得5分加分。
(三) 決賽當日將現場公佈評選結果,同時進行現場頒獎典禮。
捌、評分標準: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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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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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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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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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環保素材,以環保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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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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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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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創作,及作品獨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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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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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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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呈現效果及整體視覺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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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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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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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轉化商品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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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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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獎勵辦法:
一、從各組中選出:金獎:獎金30,000元+獎狀乙張。
銀獎:獎金15,000元+獎狀乙張。
銅獎:獎金6,000元+獎狀乙張。
二、從各組作品中選出:最佳人氣獎:獎金1,500元
※另為鼓勵得獎作品可量產,將於網站開放『環保SHOPPING』平臺,供民眾採購詢價之用。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為自行創作,非翻拍、轉貼、電腦改色重製、剽竊或抄襲,且未參加過相關競賽;得獎作品如涉及抄襲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侵權行為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二、得以公司或單位團體名義參加,入圍決賽作品主辦單位將特頒於獎狀。
三、若作品有不符合環保精神、資源回收材質及違反善良風俗、不雅觀之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而無須解釋理由,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上訴。評審團如認為參賽者之水平太差,可取消個別獎項。
四、若參賽者進入決選後,經主辦單位查證實物與照片有落差,將取消入圍資格,不再遞補入圍名額。
五、參賽者及投票者嚴禁違法灌票行為,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初選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查明後如屬實,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或獎品,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或投票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六、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作者應於入圍後,領獎前檢附「同意書」,且得獎後不得對主辦單位主張著作人格權。
七、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自由運用之權利(包括出版、作品公開展示、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及其他自由使用之營利及非營利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八、得獎者不得私下將此著作權讓渡予第三者,若發生此等情事,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九、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獎項若超過2萬元,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除所得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5%)。
十、凡參賽作品因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十一、相關比賽規定如有變動以網站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
十二、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三、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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