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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7, 2007
這個世界上,只要有光,就會有影。
如果說COSPLAYER在會場上活躍的模樣是COSPLAY的「光」,
那麼在各個討論區與匿名版的討論生態就是COSPLAY的「闇」。

雖然你可以站在光明的地方,但是你不能忽視黑暗的存在。
有「光」,有「影」,這才是完整的世界。


──某個前輩的訓詞


很長一段時間沒做事件紀錄了呢.....

這段時間,因為公司的事情以及個人的私事沒什麼時間寫事件紀錄,
的確是名副其實的職責怠慢。
不過如果要說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到還是不算少呢。
雖然說沒時間寫詳細的事件紀錄,
最少手邊還多少留些資料,
真的有需要的時候,還是可以隨時作追補的。

總之,還是老規矩吧。
作為「零課」這個已經接近七年沒使用過的名字再度啟用,
也為以後的紀錄作開場的鋪路,有興趣的人,就請繼續看下去吧。



先一句話說在最前面。
我絕對不是「正義使者」,相反的,我是“惡”─邪惡的帶路人。



話說,在這邊呈現空白期的這段時間裡,
在各匿板或是討論區裡面發燒的話題有下列幾個:

某論壇付費外拍事件

六月初~六月底在黑板、巴哈與台論都掀起不小話題的討論。
主要是圍繞在
「到底COSPLAY是不是可以同樣用商業性外拍的方式進行」這個議題上。
而由於在台論上的討論出現擦槍走火的狀態,
某位副板在這討論串之後休息了一個月的時間,
雖然說當事人強調和這無關,但是很難給人不作這方面的聯想。

就我對這件事情的立場,我只有一句話:
「把一個好好的外拍搞的像是援交一樣,
那會不被抵制才真的是有鬼」(苦笑)。
就算立意真的再好,但是如果遣詞用字不注意的話,
會引起這樣的抵制的確也一點都不意外。




※囧媽請假

上面這件事情暫時告一段落的時候,
台論COSPLAY副版之一─Dr囧發表了一篇請假公告
說是需要暫時調養,於是請了一個月的假。

不過,因為與上述事件的時間點過近,
以及囧媽在自己BLOG上所發表的某篇文章
以致在黑板上引起了一陣針鋒相對的討論。
有興趣的人,不妨參考這邊當時留下的LOG吧。

「會管事情的人總是討人厭,但是沒有管事情的人就註定會一團亂」
這段蘇格蘭諺語,剛好就證明了這個狀況吧(嘆氣)。




※新手大暴走

七月初一直到七月底,在台論鬧的有幾分熱鬧的突發狀況。

最早是一些新手不斷的發表像是問衣服要到哪作,
想要COS什麼角色卻沒資料......等類似的狀況,
而且有些問題還真的天才的讓人哭笑不得
──例如這篇:「嗨 ~ 大 大 ^ ^ 」
還有像是這篇「小愛的制服!哪裡能訂做?鶯歌附近......」
就是個例子。

或許因為這樣的問題多了,於是自然就有人針對這樣的現象發難開砲
──「請新手們注意你們的行為是否有這些反應!!」這邊就是。

不過在這篇出來之後,也自然會有為新手護盤的聲音出現,
像是─「難道新手就有義務給人任意批評嗎?」
「對 新 手 講 話 太 過 分 了 吧 ! 」
這兩篇就可以作一下代表。

其中,「對 新 手 講 話 太 過 分 了 吧 ! 」
這篇還讓我見識到了台論COSPLAY板副板管理的能力與標準,
不過這個算是私仇,不是重點,所以放到後面在談吧(大笑)。

另外,對於「新手」與「老手」這部分的PICK UP,
留到下一篇的時候在作更詳細一點的解說吧,這是責任預告(笑)。




南部場出現的裝熟魔人

CWTK3結束之後,在黑板與K島吵很大的話題。

根據有去參加CWTK3的朋友現場目擊表示的確是有這號人物出沒,
主要的事蹟是:
騷擾當天幽遊白書團的女性COSPLAYER,
光明正大的當著COSPLAYER面前批評其他COSPLAYER的扮相,
對於不認識的人,一見面就要拍肩摟腰,
並且在會場內公然抽煙,
還邀請COSPLAYER跟他穿COS服去逛街
──大致是這樣。

而此人的照片在K島上被貼出來過,
不過後來似乎是本人向管理室提出申請砍文章,
於是該討論串遭到刪除
──但是這不但沒有阻止被害者與知道內情的人住嘴,
反而還連續發起了三次的重貼。
其熱烈的程度,
不輸當初在台大場被檢舉某位自稱「自己有精神問題」的攝影者

的確,這種事情在現在的會場是很難說不會發生的。
只是畢竟在無法根絕
─我相信會場的STAFF或是主辦者為了不敢得罪客人,
不管是所謂的「色淫師」或是「裝熟魔人」,
只要有花錢進場的都是大爺,結果就只能任他們為所欲為。

啥?會場規範?不好意思,那個只是裝飾品。
除了T-COMI在這邊的執行算是比較有強制力之外
(我就有看過不守規矩的COSPLAYER被STAFF請出場外的狀況),
其他大場小場在這方面的執行,
根本就是2開十次方根號那樣的機率。
祇差沒有變成零而已──不過也差不多了啦。

那會場外就更不用說啦,因為不是會場內,所以更管不到。
那在這樣的狀況下,除了COSPLAYER自求多福,或是大家守望相助之外,
不要期待主辦單位有什麼對策能對這種問題有所解決之道
─都已經說是「會場外」了,當然就不在「會場規範」之內啦!




※台論副板選替風波

原本只是在黑板上略帶半開玩笑性質的討論,
沒想到真有自告奮勇的鄉民到台論上面開了這麼一砲
「版主和副版主應該要換人做」

結果這一炮打下去,雖然不能說是轟開了一個洞,
不過後續黑板上的討論真的很精采。
只是說因為那時我這邊在忙接CASE的翻譯(不接就又要準備喝西北風了),
惡友那邊則是趕加班交件的映像處理,
結果兩邊都很有默契的沒有保留LOG下來......OTZ

嘛,的確,就這個騷動來說,我贊成裡面某位的發言,
只憑登錄、上線時間與發文數來作判斷確實是有失公道。
就算說真的有私怨(笑),
但是就我自己也當過管理人員的經驗看來,
發文的多少,上線的頻繁與否其實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在有沒有管事情,
以及是不是真的有這氣魄與公信力讓人服氣而已。
所謂的「鶴の一声」,就是說這樣的事情。

難怪,除了囧媽之外,其他人會不得民心,
到也不是什麼值得意外的事情就是了。

認真說,有囧媽在和沒囧媽在就真的差很多。
不要說什麼啦,囧媽不在的那段時間,
單單是讓人哭笑不得的一些發問或是回覆一下暴增就算了,
重點是這段請假的時間裡,可以看的到一些版管出來哈拉,
但是看沒幾個版管出來救火
──負責鎮火的反而是一代目、奈特蘿、花魁這三位被拱上黑板去批的人。

就事論事,
的確這三位在黑板上被批「愛現」、「多話」、
「自以為很行」什麼的都有,
不過就以在囧媽不在的這段時間來說,這三位反而比版管更像版管。
最少,以我這個偶爾才下海插花的人來說,
我是誠心的很佩服這幾位都能在第一時間做處理或是回覆的人。

......對了,這邊是私人的應援(笑)。
雖然在黑板上被人批過「很囉唆」,
不過就以看事情的觀點與發言的確實度來說,
花魁這位新任的副版是可以信任的。

健闘と活躍を祈る!応援するぜ!アミーゴ!




圓柱民希姆粉紅拉克絲

這次FF10結束之後,在K島上戰的最兇的兩篇。

老實說,不管是哪一篇,都已經超過批評的範圍,
已經到了「人身攻擊」的地步了。
好在這邊是可以不具名的匿名版,
不然,在現實的狀況下是可以直接以毀謗或是損害名譽提告的。

只是仔細看一下的話,針對希姆攻擊的那篇所使用的手法,
倒是讓我有幾分眼熟的感覺
─就跟當初「腥風血雨的攻訐祭典」那篇所使用的手法相當類似。

嘛,的確啦,爬柱子本來就不對,這個是有錯在先。
不過就只從一個爬柱子的動作可以衍生出這麼多公幹,
而且其中大半又都是集中在「想紅」這一塊上,
那就不難看出刻意引起公幹的人所想要瞄準的地方是在哪。

只是,滅火也有高明不高明之分,我只能這樣說。
有些事情不是能用「不知者無罪」來脫罪之外,
「活潑」不等於「三八」,這個火就真的滅的太差了。

而且,「渡り鳥のシムカ」與其說是「活潑」,
不如說是「根本是捉摸不定的風」來的更加正確。
嘛,不過能把這種抓摸不定的「活潑」這樣的感覺抓的好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我還沒要求要加上「腹黑」的味道哦,
那個難度可更高,是已經到了演技考驗地步的課程了。

嘛,反正這也只是“知道就知道”的東西,我也只能說到這麼多(嘆氣)。

至於粉紅拉克絲的部分嘛,
我想會用上這種激烈手段與發言的人,是絕對與當事人有私仇的。
只是這方法用的實在不怎麼好,結果人沒公幹到,
反而變成黑板鄉民與K島島民聯合砲擊的標靶。
雖然不能說是「弄巧成拙」啦,
不過搞抹黑還可以搞到這樣不高明的天才,
也的確是很讓不才在下小弟敝人我大開眼界了。




火影 咱家"蠍迪"照

這篇在FF10之後在台論戰滿大的,
不過,也托這篇之福,
讓我對「好人論壇」這個字眼稍微有點改觀的一篇討論(笑)。

事件的原委,是從某位COSPLAYER把自己的照片貼到台論上,
一開始也沒什麼大風浪,
頂多只是三樓有人點出有些地方不完整這樣,
但是之後應該也是這二人組其中之一的人回來反擊,
其中出現了一句「我們在會場聽到都只有讚美沒有批評」,
這句話出現之後,
狀況就真的為之一變,馬上變成全砲火集中的狀態。

不要說什麼,真的那天晚上我看到這句話的時候,
都當場在電腦前噴茶
......還把花了快半個鐘頭把鍵盤與字典弄乾。
如果真的有那麼好,我那天看到的時候,
以我的性格早就會過去拍了,哪會瞄了一眼就走人了啊(苦笑)。

不過,精采的還在後面。
這篇在台論上炸開之後,接著包括黑板、K島與匿名貼圖板也跟著有人炸。
K島的部分雖然來不及SAVE就沉掉了,不過就我看過的內容,
真的只能說「但是下場請自行負責XD((C)花魁)」
──嘛,島民的尖銳也已經不是第一天了(攤手)。
目前還留著炮火渣的只剩匿名貼圖板,
有興趣的人就請自行移駕吧(笑)。

認真的說,要說用心不是沒有,這我的確也肯定,
但是不能說是很完美,這也是事實。
更何況如果只是要貼來求讚美的,那還是要有點覺悟來的好
──因為會場上會出現的人,不是只會讚美就是只會批評,
在這只有二元的答案上作取捨判斷的話,
是有很大的可能變成誤導或是自我膨脹的。

而且,如果連這種程度的建議都會變成「惡意中傷」的話,
那我相信這兩位絕對沒有經過黑板或K島的洗禮(點煙)。
和這兩個地方比起來,
台論這邊的人都還算是「老好人」的程度呢。

會不會遭到攻擊,其實關鍵只有一個,就是「態度」。
不管是新手老手,除非確認自己有絕對立於不敗之地的自信,
不然,把態度放低一點,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在,就是這樣。




一篇聲明啟事所引發的波紋

在某位同人作家的BLOG上一篇聲明所引發的風潮,
延燒的順序是由黑板→K島這樣燒過來。

而這件事情引發的導火線,是從這篇文章─
九藏喵窩/主題: [2007/08/05]卑劣的同人畫家-櫻野 露(WISH希冀之翼)開始,
而在一日之後,
當事人也在自己的BLOG上發布了聲明通告:◆公告:關於某朋友事件
不過這篇通告一發之後,
目前整篇公告的留言已經陷入了“荒し”的混戰狀態。

另外,與這件事情有關的當事人之一的照片,
在8/7日下午被貼在K島COSPLAY板上,
不排除是好事份子或挾私怨報復者所做的勾當。

如果有興趣的人,可以到這邊下載一些相關的LOG情報作比對。

在這邊敝人只做報導,不做評論。
但是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個人做人成功與否,
要看出來的確也不是什麼太難的事情就是了(歎息)。

畢竟,我自己認識的朋友中,
有人一聽到這位的名字就氣的咬牙切齒,
只差沒說到不共戴天之仇的地步。
關於她吃過的苦頭,我相信如果換是我的話,
大概這輩子仇會結很大吧(乾笑)。




是說為什麼有人會覺得撲倒是為了引人注目?(內原文引用)

也是由黑板往K島延燒的話題之一。

基本上,這種行為,簡單一句話:請自重。
在會場這種人來人往的地方搞撲倒,
就是已經擺明了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
──無視他人的眼光與評估,依照「等價交換」理論來推算的話,
就會獲得「白目」、「搞不清楚狀況」、「想出名、想紅」等評價。

就算真的要表達所謂的「愛」,也請看看場合。
不在正確的場合作該做的事情,那被踢出來鞭本來就是活該,
沒什麼值得同情或是辯護的餘地。

「是說為什麼有人會覺得撲倒是為了引人注目?」是吧?
對懂COSPLAY的人來說,你不夠尊重你所扮的角色。
對不懂COSPLAY的人來說,你是在HIGH些什麼啊?
但是不管怎麼樣,這樣的行為一定會引人多看個一兩眼,
這就達到引人注目的效果啦。

──這樣的回答,夠簡單了吧?

而且,今天對COSPLAY不了解的人永遠比了解COSPLAY的人多,
就算在會場經過看到這場面的人只有10個人,
誰能保證這10個人之中不會有人想
「原來玩COSPLAY的都是這樣不懂規矩的人啊」這念頭?

我說句重話:會在會場上搞撲倒的,
大概都還只是對這圈子只有一知半解的小鬼,
或是想引起注目的人才會幹的蠢事。
有點認知的人,或是已經玩了一段時間的人,對這種事情是很自重的。

更何況,惡搞或撲倒也有高明不高明之分。
要搞惡搞,我也會搞,而且還是很犧牲COSPLAYER們的搞法,
這些證據在我的相簿裡都看的到,我不怕沒例子可以舉
──但是為什麼就是沒有人來嫌過?

很簡單嘛,「分寸」與「格調」,就是在這裡的差別而已(不屑的微笑)。

話說,在這個討論串裡看到很熟悉的字眼呢。
“次級文化”與“群魔亂舞”,
這不是當年「天下雜誌誤報事件」裡面用過的形容嗎(大笑)!?





嘛,這就是這一段時間的重點TOPICS。

我承認我是滿會收八卦聽八卦的,
只是在這邊我是標準的垃圾桶─只聽不放。
這種東西,自己聽聽收一下就好,
沒有真確實據的話,就不要亂說,那只是標準的造口業而已。
就算知道真的很多八卦,這種東西收著就好,
沒什麼刻意要去和別人宣傳的必要─最少我是這樣的態度。
更何況,口業的業報很大,人生過的長一點,
早晚會有機會知道這玩意有多痛,信不信由各位,就醬。

至於我敢在這邊寫出來的東西,是有一定的可信程度,
或是有確鑿的事實,我才會在這邊寫著作紀錄。
畢竟,要寫要說就要有覺悟,沒這覺悟就不要作
─這就是我的信條。

只是,還是不免有點感嘆呢。
進入今年以來,在COSPLAY這個圈子的激盪程度真的有很明顯的變化。
以前在通訊網部分只有向上、沙灘、巴哈等幾個地方的時候,
了不起在怎麼鬧,也就大概都是那麼一點芝麻豆皮的事情,
頂說是多狀況大一點,大家進行文字上的公幹大戰這樣,
倒也還算是和樂融融。

自從前年年底有匿名板(ACG888→PHOTO888)以來,
從一開始到去年的年底前,還算很有正面性的功能,
除了那幾個老是被拱上去當砲靶的老手或話題人物之外,
大部分的言論都還有些頗為正面性質的遏阻能力在。

但是,過了今年,
利用匿名版的個人攻擊激化程度有著急速上升的趨勢。
比較常出現的,就是貼個網址,然後等著看人被公幹。
在來,就是貼一張兩張COSPLAY照的網址,
加個「這邊不對」、「那邊有錯」、
「長的這樣也敢出來」、「搞的這樣也敢說自己有“愛”」......等等。
小到服裝配件,大到長相姿勢都可以成為攻擊的目標。

就用某篇在黑板上讓我看了真的感嘆不已的發言做個引言就好:

依照鄉民的標準來的話
現在的coser不僅要天生麗質穠纖合度PS不可過大粧不能太厚
不能去整形萬一整形了還要跟鄉民具實以告不得隱瞞
白板也不能常被提名不然就會被說是自推想紅
跟誰比較好一點會被說是巴著人家不放或搞蕾絲邊
在自己部落格上要求多一點就是耍大牌擺身段
會場上不跟每個人和藹可親會被說是?酷擺藝人架式
每個人都哈拉的還會被當成自hing或?熟魔人

縱合以上的條件現在的coser還真不是人幹的呢(煙)


如果再惡劣一點的,
就是貼到例如像是某糟糕島還是Coser’s匿名貼圖板
有圖有證據,正好是所謂的「晒し」這種搞法的好地方。
然後就以往的戰況看下來,通常圖中人被公幹的機率會很高
──不過在K島的話,公幹:公道=大概是6:4,
甚至還有因為幹人技術過差反到遭到島民圍剿公幹的狀況發生(噗)。
不過如果是Coser’s匿名貼圖板的話,
那邊基本上是只准幹人,不准護航說公道話的。
只要有人站出來為當事人辯護,
輕的只是被加上『親友團』嘲笑,
慘一點的可能就會變成“忠犬”─嘛,之前就有前例,
不知道的人可以到「腥風血雨的攻訐祭典 」這篇去看看,
就可以知道這邊的鄉民LEVEL有多高,
高到讓不才在下小弟敝人我都甘拜下風的地步(微笑)。

嘛,的確,對於「意見」這種東西,
不是什麼話都可以當著當事人面前說的
──所以為什麼匿名板會有其出現與存在,
這也是網路上的大趨勢,的確是想擋都擋不住。

只是,這種地方的先決條件,
就是注定與「混亂」有著密切的緣分之外,
對於有心之人而言,這不啻是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攻擊場所,
當然,倒楣的就是被拱上這些地方的人了。

當然,無風不起浪,會被丟上這樣的地方,
我不敢說當事人是完全沒責任的,
但是這些事情是不是真的,就一定要經過過濾。
不經過過濾的話,
很可能就會出現嚴重的誤導狀況
──因為有很多料其實只是子虛烏的杜撰,
或是借刀殺人的誘餌罷了。

......說是這麼說啦,不過有絕大多數的人─包括我在內,
對於這樣的地方是抱著「看看今天又有誰被修理了」這樣的心態去的。
那只是說看到了這些事情,是要用什麼樣的心態去對應,
或著是也要藉機下去落井下石,跟著丟塊石頭跟著一起砸呢?

之前有人在這邊提到這樣一段話:
「匿名版就像大家都戴著眼罩在聊天。
如果沒人出亂子那大家都可以聊的很開心
可是如果哪天有人伸個懶腰打到人,那全部的人都會打起來了。」

如果要引起對被攻擊者的公幹,那麼這就是最有效果的做法。
除了把當事人曝露出來之外,再混雜於鄉民或島民之間藉機扔石頭,
反正也不會有人知道這顆石頭是誰扔的,
但是絕對會引起不快─不管是對丟石頭的人,或是被攻擊的人。

這種做法,有興趣的人請自己點在標題的重點連結載下來看看。
放心,這邊出現的封包都已經先掃過毒了,裡面只有網頁封存檔而已。
我不會幹那種在檔案中塞病毒的缺德事(笑)。



嘛......雖然說我也還沒到這境界啦......(苦笑)。

至於說為什麼會用「零課」這個名字,
其實也是和前面提過的私仇有些關係(笑)。

在前面提過的這篇「對 新 手 講 話 太 過 分 了 吧 ! 」裡面,
當時原本也只是說下去把自己遇到的一些狀況說一下,
不過我是一下去就是以以前筆戰魔人的模樣下去
──“筆戰絕對不逃避,砍人絕對不手軟,反擊絕對不拖延”這面貌出現,
所以說後面會出現的狀況,大概都心裡有數。

果然也不出我所料,被我對釘著咬的傢伙都沒下文。
好不容易想說有個傢伙有膽量回釘回來,
結果最後果然是「請不要說成我沒做至於其他的我就不想講了」
與「我沒打是因為 我不想引起筆戰
請你不要再有挑釁的話語 我真的沒有要吵架的意思 」這樣的回覆。

嘛,真的要認真咬下去的話,其實不是難事。
打過那麼多筆戰,真的要對付這種借
“這是我的意見,不要找我打架”之名行一擊脫離戰法之實的傢伙,
只要確實咬著尾巴,不愁轟不死這種人。
不過,再咬下去其實也不是我當初過來的本意,
這邊就當我嘴上吃虧,閉著嘴巴不出聲算了.......

本來是這麼想,
不過沒想到嘴巴才閉上24小時多一點點(2007-07-22 21:10:26),
馬上就被人家從後面轟了一槍
──而且還是副板級的傢伙(2007-07-23 21:26:53)。

今天真的要開戰鬧事,我沒必要留下可以找到我自己家的線索,
這是作黑手的第一必備條件。
第二,前面不管是哪一篇,
我都可以在人家一發文就馬上咬在後面,
為什麼在這篇之後我完全閉嘴,
直到被人家從後面開了這一槍為止(笑)?

擺明著我都閉嘴了是還要怎麼樣啊!?
真的要打筆戰,從前面我追著人咬的回覆時間注意一下,
就知道有沒有這個意思要鬧了
──打筆戰的三大原則之一──隨時監控最新戰況,
以我的場合,大概是每三十分鐘~一小時會RECHECK一次,
一旦進入筆戰模式,除非是上班中或是趕工中,
不然以最快時間封鎖對手的火力線這種戰法,
本來就是打筆戰的基本原則。

如果覺得說不想在台論這邊鬧事砸店,可以啊,我留下來我家的線索,
要來這邊砸場我也歡迎──不過,相對的也請做好覺悟,
因為在這邊的火力絕對是在台論的以上程度(微笑)。

就事論事,要我承認我錯的地方,
那就是在於「版規...還是版規, 即使他是爛掉的」(友人W)這點上。
就這一點來說,的確帶著挑釁意味過去的我的確是錯在前面,
這個沒有辯解餘地,我也沒有迴避或是解釋的立場。

嘛,套用以前沙灘上某板板主的名言:
「來這邊我歡迎大家討論,不過別打起筆戰。
打筆戰就等於是砸店,那就別怪店老闆不客氣的下逐客令」,
既然我是擺明著會來砸店的客人,
當然會被舉紅牌請出場倒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沒什麼好意外的。

只是,有一件事情我很有意見。

要規勸我可以接受,要就事論事的處決我也沒有立場反對
──但是千萬別拿著槍指著我的腦袋,要就一槍轟下來,
不然這個舉動將成為以後你犯下的最大錯誤。

更何況我不過假裝被激到的模樣丟一記回馬槍打回去,
馬上就出現了這樣的回覆
──「你自己也說這串主題的焦點在哪裡?
你最後又說到哪裡去?
先生,和平不是虛偽,是一種需要,一種禮貌」

哼......“寧作真小人,不作偽君子”,
真的要認真回這段話,
39樓的那篇拿回來回收利用就很夠了
──連例證都有舉出來了,還要問我焦點在哪的話,
那就是你擺明著眼睛不好了,寶貝。

.......不過說到這邊,我才想到哦,對哦,
都有人說了「保持低調跟中立,所以會發的回文不多」這樣的立場嘛。
管版的人也是有正規學業或職業要忙的嘛,
哪像我這種接CASE過日子的人,
可以有時間閒著拿著衝矛指著對方丟下
“要打筆戰的話,最近比較有空,我可以慢慢奉陪(微笑)”這樣的挑釁啊。

在說,反正討論出聲的都是老面孔,
不管說的話有多過激或是多不負責,
要是貿然砍下去,可能一個砍不好會弄得灰頭土臉,
所以我這個不怎麼會常出現的傢伙,
就成了“會發的回文不多”的幸運眷顧者了。
......我是不是還要在這邊說一聲“我好榮幸啊”這樣(笑)?

嘛,就算我賣面子,不在人家店裡面鬧事,
不表示我不能拿著115mm戰車砲(T62),
或是TWIN BUSTER RIFLE架著對準這家店,
心情很好或很不好的時候,就遠遠的轟個一砲這樣哦(心)。

在閉嘴之後,我花了兩天好好的想了這件事。
和平不可能建立在需要上,也不可能建立在禮貌上,
而是建立在法規上
──最淺顯的例子,就是商鞅變法與孫武操兵的故事上。
雖然說法家之人的確下場普遍不好,但是在亂世裡,
只有法家的管束才能創造和平。
儒家的和平,那要等天下太平治世之後才派的上用場,
在連基本禮貌被遺忘與過度的自我意識膨脹充斥的這個時代,
只憑禮教是管束不住亂象的。

的確,一件事情話可以好好說,也可以很不客氣的說。
只是這年頭把話好好的說不見得會有人聽,
但是把話講難聽了一定會有人幹
──那如果這樣,「貴様が正義なら、俺は…悪だ!」
既然你們是正義的代表,那我就做個徹底的惡人,
用我這雙手撕掉這些虛偽的和平與偽善的假面具,
徹底的當個不折不扣的破壞之“惡”吧!

「一隻眼睛看著明天,另外一隻眼睛注視著昨日」,
我的存在,就是為了嘲笑這些無力的規制,以及破壞虛偽的和平。

「零課」的存在,本來也就是專門應付一些不能見光的CASE,
那麼,就讓我再一次僭越的使用這個名字,
做個在黑暗之中活躍的紀錄者吧......









因為涉及私怨,所以不用史官的身分作紀錄。
僅以一介化外之民的身分,寫下這份宣告。





[8/19 追加情報]



姓名:
留言給:
標題:
寫於:2007/8/8 下午 02:25:40

一代目最近都沒看到他發言啊?
而花魁是在執行版副的執責講話沒有以前毒說
我看你是發伸手文被批的小白吧XD
-------------------
http://diary.blog.yam.com/drissen/article/3958343

有人公然為一代目護航呢 XD!
----------------
如果史官來當好人論壇的版主那一定很精采XD


某友人提供的log,
至於會這麼慢才拿出來的原因是─“我忙忘了(倒)”(by 友人O)。

不過,我在這邊可以很認真的回答這位鄉民,
請不要發表這種很恐怖的提案,
因為那個結果絕對是“雞仔鳥仔死倘沒半隻”(台語)。

所以,讓我乖乖的當個躲在黑暗中記事的史官就好,
不然,造太多殺孽不是件好事的(笑)。



[8/7 感謝友人O島(假名)與Minoru Sakuraji提供相關LOG資料。]
[8/8 情報追加,感謝友人O島(假名)提供相關情報與LOG資料。]
[8/19 感謝友人O島(假名)提供相關LOG資料。]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留言 (4筆)
1.
嗯,我很不會講話,但看了心裡頭難受,所以還是想講幾句表達自己的想法,或許有過於情緒化或漏洞百出的字句,就當我欠人罵吧。


>基本上,這種行為,簡單一句話:請自重。
就算真的要表達所謂的「愛」,也請看看場合。
不在正確的場合作該做的事情,那被踢出來鞭本來就是活該,
沒什麼值得同情或是辯護的餘地。

已經通知過被批的幾個孩子們,讓他們多加注意了。
我當初想為他們說幾句話的原因是,在我的想法裡,做出不合宜的舉動的確不對、撻伐受之無愧,但從批評行為演變到批評Coser的扮相或長相、已經通知處理了仍然緊咬不放甚至去挖該友人來不及處理、或一段時間前的東西來批,我覺得已經變成想把事情繼續擴大、想把有關係/做過類似舉動的Coser全挖出來、想讓事情延燒下去的感覺。

或許只是我想得太美好了,再怎樣別人還是能揪你的小辮子說你不對,撤照之類的處理方式已經不夠,即使往後非常注意自己的行為反正你就是有被批過的汙點在那裡、就是有留下記錄,即使那是無心之過也該狠狠的鞭到死不該有人護航即使當事人是連有匿板存在都不知道的初cos新手。



>更何況,惡搞或撲倒也有高明不高明之分。
要搞惡搞,我也會搞,而且還是很犧牲COSPLAYER們的搞法,
這些證據在我的相簿裡都看的到,我不怕沒例子可以舉
──但是為什麼就是沒有人來嫌過?
很簡單嘛,「分寸」與「格調」,就是在這裡的差別而已(不屑的微
笑)。

為什麼沒人嫌?
嗯,我覺得管理人有相當不錯的口才,我的話就算覺得不妥也不會來說一聲然後反被辯倒。
分寸和格調,在每個人心中的標尺都不同,對於外人或親友、看得順眼看不順眼、喜歡或不喜歡的事物使用的標準又有不同......
管理人那不屑的微笑成功重創我了,好樣的(姆指)。


一開始看到這篇文章時本來不想多做辯解的......
實在是看了心裡難受,只能說我真的天生欠罵吧。
l90108 2007-08-08 13:57:17 留言 |
2.
>l90108 :
首先,我佩服在這邊說出自己真正意見的人。
對於這樣的人,我會很尊重這份意見。
誰敢在這邊作惡意的攻擊,那我也不會坐視不理,
這個就請不要擔心。

好,這邊接下來是認真的來了。

>>已經通知過被批的幾個孩子們(中略)
>>那是無心之過也該狠狠的鞭到死不該有人護航
>>即使當事人是連有匿板存在都不知道的初cos新手。

我這篇文章裡面,為什麼要強調這句話
“我絕對不是「正義使者」,
相反的,我是“惡”─邪惡的帶路人”?

這些事情,如果以我的立場來說,
那就是“很抱歉,誰讓你正好被我逮到”這樣。
更何況我鎖定的目標也只有一個
──這是不是該在這種場合出現的狀況,這就是“'焦點”。
不是,那麼今天就算我就當惡人,把這件事情紀錄下來,
最少,不要以後還有出現同樣的狀況時,
又有人在那邊鬼叫
「為什麼不可以在公共場所搞撲倒」這種白痴問題出現。

的確,有很多事情沒人教就不知道,
我自己也經過這樣的歷程,
我可以體會到你心裡面的感受。
但是對於被逮到作為例子的人,我沒必要說對不起
──因為這是有憑有據的事實。

更何況「不知者無罪」不是可以拿來脫罪的理由。
或許因為沒人教因此不知道,
但是不表示這些約定俗成的事情不存在
──例如台大的圓柱不可以爬,甜甜圈不可以坐,
不能在公共場合搞撲倒,不可以偷拍.....這些事情。

因此,這就變成踩到這些地雷的人所要付出的代價。
或許這樣的我說話會給你覺得我很冷酷,甚至沒有人味
─那都沒關係,
因為我的目的,只是紀錄這些不該出現的事情,
留給後面的人做個警告而已。

如果不想成為匿名板,或是這邊事件簿裡面所紀錄的對象,
那麼就請謹言慎行一點,
或許這會很委屈或掃興,但是絕對是帶來安全與安寧的保證。

因為,這就是“現實”,而且是很基本的規範。
但是如果連這種最基本的尊重規範都不會注意到的話,
那要付的代價是會很大的,就是這樣。

就事論事,我也不認為我這種“釘釘子”的做法是“對”的。
但是,如果不留下一個警惕,那一定會有人再犯
──那麼,就由我來當這個「惡」,
得罪人,那就算了,反正我也沒討好人的性格(攤手)。

或許,這邊留下的紀錄也會隨著時間的經過被人淡忘。
但是就是因為有了這個紀錄,
最少,這是提供了一個「錯誤示範」
──不該做的事情,那就請安分一點,就是這樣。

>>為什麼沒人嫌?
>>嗯,我覺得管理人有相當不錯的口才,(中略)
>>管理人那不屑的微笑成功重創我了,好樣的(姆指)。

事實上,要說這句話,我也要有很大的覺悟哦(笑)。

在相本中可以看到的惡搞可精采的。
有挨揍的,有貼壁貼樹的,
甚至還有要呈大字型攤在地上,
或是直接摔角技伺候的模樣都有。
真的要說惡搞,的確撲倒只是小意思。

http://album.blog.yam.com/drissen&folder=3073866
來,這邊是最血淋淋的例子哦(笑)。

但是為什麼已經過激到這樣的我卻沒人嫌?
很簡單─就是「分寸」
──但是這個分寸不是我自己的標準,
而是配合拍的人可不可以街受,
以及以後看到這張照片的人是不是可以認同的範圍來作考量,
而不是「我自己」的標準─這就是「分寸」。

那,「格調」又是什麼?

“今天我是為什麼而拍?”,請以這個思帷作出發點。
今天我要拍了要展示,不只是要負一份展示的責任,
同時也要為被拍的人負上一份責任
──因為是我做指揮,我做拍攝。
在這份責任之下,就算要惡搞,
也一定要搞到能讓大多數看的人不會起反感,
這才能安心的把照片公佈出來
──因為今天一旦要公佈出來的時候,
就要有自己所要面對的責任與狀況。
如果不想惹麻煩,那不如鎖在相簿內給自己人看就好
──這就是「格調」的差別。

如果這個不屑的微笑重創到你,
那我會向你說聲「悪かったな!(不好意思啦)」。
但是,因為我做得到這樣的事情,
所以我有這資格這麼賤的笑著。





那,這樣的說明,可以理解了嗎?

最後,我想說的,還是一些很簡單的話──

我不覺得你是「欠罵」,因為你說的的確是有你的道理在。
而且,來我這邊敢這樣正直的述說自己的意見,
我很欣賞這樣有勇氣的人呢。

更何況你的意見並沒有任何辯解之處,
我們意見的差別,不過一個是「善」,一個是「惡」
──你是「善意」,我是「惡者」這樣而已。

drissen 2007-08-08 15:07:11 留言 |
3.
感謝管理人認真的回覆,這字數真是驚人(笑)

基本上管理人詳盡的回答已經能解答我的疑惑,我自己對某些觀點的意見仍和上帖相同,就不再多寫了。
這回兒是來給自己的發言做個收尾,管理人可以不用回覆,或者要回覆也沒關係,這是我為這話題發的最後一帖。

這幾天這麼看下來,難過生氣不滿等等的情緒都起伏了、朋友們也通知了處理了指導過了、甚至因為氣不過而與人以文字對辯(我幾乎不這麼做的因為知道自己就算據理可能也辯不贏人家何況這回基本上是我們理虧在先);該做的幾乎都做了,現在只希望這事能漸漸的沉沒掉別再被提起──不是要遺忘我們已經犯下的過錯、該有的警惕還是必須牢牢記著(血淋淋的前車之鑑就在那裡,即使事件記憶會隨著時間被但忘,痕跡還是會一直存在),而是希望不要因為這樣使真的因初學不懂剛好被抓到/有經驗但太興奮無心犯錯而遭鞭的孩子們受傷,雖然我不是被批的當事人只是認識但不算太熟的朋友,但我只是看著都覺得痛(也可能只是我一廂情願的在感同身受)......該批的也批了,默默的希望事情不要再擴大下去。

小小的自我勉勵下,犯了錯的確不對,但我們已經受教改過了,還是能光明正大的繼續正當的玩Cos,自己之後有沒有再犯、別人是否無理抹黑各自心理有數。畢竟世界上壞人(此指無理小白等)這麼多,日子還是要過下去的嘛。(微笑)
l90108 2007-08-08 19:14:37 留言 |
4.
「禮尚往來」,這是我不管在現實,
或是在這個虛擬世界中一貫秉持的鐵則。
前面我說了,既然是這麼有勇氣的來這裡陳述意見,
作為應有的回應,我也不會有所保留,
這就是你應該獲得的對待
──這也是我在文中所提到的「態度」的問題。

或許,就像你說的,對這些剛接觸這世界的孩子們來說,
這個結果很沉重,很痛。
但是別忘了,就是有人會躲在黑暗中作監視,
只是這些監視者對這些事情抱著是什麼樣的心態,
這就要看造化,不是在我能預測到的範圍內。

如果,以後當你遇到有類似的狀況時,
就請你告訴他們─「不要太過興奮哦,
不然會有躲在黑暗中作紀錄的壞人等著紀錄你們的一舉一動」吧。
我是惡者,如果不想成為在這邊被登記下來的紀錄檔,
那麼,在這裡有著前車之鑑的警告,
請他們先有個心理準備會比較好。

順便可以告訴你,在這裡會成為紀錄用砲靶的,
可能會是事件,可能會是心態,可能會是狀況,
但是不會有批評長相或是服裝配件的存在
─因為這些事情不是與一個事件的發生有直接關係的要素。

就某些方面來說,我很羨慕這些孩子,
有你這樣這種懂得「身同感受」的友人。
但是,真正為這些孩子著想的話,
請告訴他們該注意到的事情。
就算沒有資料或是找不到參考,
最少,來這邊不會沒有,這也是我當「惡者」的目的。

誰都會犯錯,包括我在內。
如果要說我闖過的禍,那精采的東西可多著呢。
現在在向上應該還留著我以前在那邊闖禍留下來的紀錄,
有空或有興趣的時候,要去那邊找應該都還找的到的(笑)。

但是,犯錯之後不是辯解,而是不要再犯。
固然這一道痕跡會隨著時間的過去可能會被淡忘,
不過怎麼樣不要再重蹈覆轍,這才是重點。

雖然我知道這段話不會再有回應,
但是,希望這次的事件,會成為你們成長的「學費」,
而不是過去就算了的「經過」。
drissen 2007-08-08 20:29:18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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