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8, 2007
australia_elle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
2007-12-18 15:02:36
鼓勵此日記:0
明星李連杰在日前表示:電影是一個散播歡樂的平台。我認為:部落格也是散播樂趣的平台。因此要把這兩者結合,發起一篇關於李哥哥的文章。
從國中愛上李連杰,當時,只要他的電影上映,必定第一天早場就去報到;一部電影要連續看兩遍以上,看完再去買電影原聲帶跟DVD。高一,為了參加他的影友會,前一天先去台中領票;隔天再隻身凌晨五點半跑到台中,排隊兩小時進場,並且拿出畫了個把月的素描親手交給他,當天高興到話都講不出來,只是傻笑。

有一陣子,我利用國際電話台來來回回多次查到他在香港開的電影公司:正東地址。從此每逢他的生日或是耶誕,就會寄上賀卡給他,報告我最近看的電影心得,鼓勵他再加油。
大學時期,為了能夠更接近偶像,我加入柔道社。期待有一天變成黑帶,參與全國性的武術大賽或表演,然後由李連杰頒獎,我再喜孜孜的告訴他:「其實我喜歡你很久了!」
這個夢想終究沒有達成。
當同學已經在前滾翻後滾翻的時候,我還在原地護身倒法……兩個月後倉皇的逃出柔道隊。後來,我更選擇國術做為體育課,一學期在一套莫名的拳法中結束,還差點被老師當掉,就明白自己實在不是這塊料。
直到現在,除了「澳洲」之外,「李連杰」是唯一能讓我講到就眉開眼笑的名詞。一直覺得:有一個喜愛的人、事、物,想到心裡就是一整個甜蜜,跟談戀愛的感覺差不多,而且,因為偶像有某種程度的距離,更具美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