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7, 2007
YPULibrary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
2007-03-07 13: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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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96年2月26日起,閱讀護照活動辦法異動內容如下:
集點方式:
(一)借閱中文書1點 / 1冊
(二)借閱西文書2點 / 1冊
(三)參觀校史室活動5點 / 一人僅限計1次
(四)參與圖書館活動(點數同活動辦法公佈)
資料庫教育訓練:3點 / 1次
註:50頁以下之書籍資料,一律視為小冊子,不予計點。
集點兌換禮品:
(一)100點 100元禮券
(二)200點 200元禮券
(三)300點 300元禮券
(四)400點 400元禮券
(五)500點 500元禮券
(六)1000點1000元禮卷
集點規則:
1、閱讀護照請向圖書館櫃檯領取,並限本人使用。
2、參加上列集點方式時,請主動出示個人閱讀護照
3、當日借當日歸還之圖書不予計點
4、參觀校史室活動集點每人限使用一次。
5、使用「逾期書籍替代罰則」借還之書籍不予記點。
6、點數兌換限個人,不受理與他人合併計算。
7、閱讀護照點數可折抵逾期罰款,1點折1元。
8、本護照使用年限至個人畢業為止(或本活動停辦為止)。
9、本館保有適時修正增刪異動規則之權利。


